同时,东方国际致力于推动和促进国内外院校及机构间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为国内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提供国际教育交流、教师研修及师资培养、学生短期研学以及本科课程改革等支持服务。
东方国际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独资国有企业,业务范围遍及27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学生提供语言培训、背景提升、申请规划、签证办理、行前指导等出国留学服务。
更名后,企业原有业务、资产、资质、法律关系、债权和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均正常承继和延续,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均不变。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留学服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心于2021年10月完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留金东方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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