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情况;提取。
使用;(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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