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党政机构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佛机编[2011]49号)及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级党政机构和镇(街道)机构的实施意见》(明机编[2011]19号)精神,财政监督和公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财税政策、依法行使财政主管部门职权。区财政局是主管全区财政收支、修订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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