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根据《中共荔湾区委办公室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办〔2009〕17号),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设立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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