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拨款、并管理教育经费的使用。(三)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原则。
市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规定。(四)执行国家、省。
(六)管理全市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
(七)管理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想政治、体育卫生与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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