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1、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
葫芦岛市公安局是主管葫芦岛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预防、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3、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4、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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