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民办教育。
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历下发〔2010〕16号),根据市委办公厅、设立历下区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0〕8号)和区委。
撤并、结构布局调整、(四)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学校各项建设和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
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教育拨款、(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负责区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网站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教育基建投资政策。
(六)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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