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所属乡镇制订教育发展计划。统一筹划协调全县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加强管理,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学校干部、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五)加强全县学校干部。
组织和推动本县学校的建设、(六)管理教育经费,检查监督教育事业费的使用,负责县教育经费的分配,莱州教育信息网改善办学条件。
(七)组织和指导教学仪器、使用和管理工作。电教设备的供应。
考核评价。(八)协同政府检查指导各乡镇教育行政工作。检查、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指导。
温馨提醒:文中观点来源网络,随岁月变迁,准确性,仅供参考!取消收录、等问题,请联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