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春,福建省著名商标,全国制香分会会长单位,梅春空气清新剂,企业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伙伴关系,2009年,投资5050万元,被列入厦门市2009年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梅春空气清新剂获得行业话语权。企业自主创新申报实用新型专利7个,全部通过初审。加快传统产业营销模式的创新,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是我国卫生香行业中竹枝香生产规模最大、品牌影响力居全国前列。奠定了全国行业龙头地位。梅春,十几年来畅销国内外,日本、2008年,品牌影响力居全国前列。梅春空气清新剂,推进企业优化升级。企业当选为全国制香分会会长单位、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福建省著名商标、厦门市著名商标、厦门市优质品牌、企业连续十五年被评为厦门市和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全国轻工系统卓越绩效奖;连续五年以上获福建省用户满意企业和福建省用户满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