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一)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与中共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政策,山东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
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报批工作;确定中等以下教育学制。负责协调省部共建校际项目、"985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承担各类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三)统筹规划高校布局,"211工程"。
指导省属院校、直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教育拨款、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省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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