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场所、转办。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场所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受理、城市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设施、转办及卫生许可证件的制发;新建、扩建的城市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设施、改建、负责承办市本级公共场所、放射诊疗场所等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
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三、医疗卫生监督执法
负责对各类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进行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石家庄卫生监督网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
四、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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