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督学工作,指导全市督导责任区建设。(四)负责全市教育督政、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按规定承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撤销、(五)统筹规划中小学布局,报批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教育基建投资、(六)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规定,潍坊教育信息港网站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学生资助救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定期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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