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范的场所。(三)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
副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中主任1名,根据孝昌编文【2012】16号文件精神。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五)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
管理和使用县级统一评标专家库。(六)负责维护。
(七)负责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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