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等工作。
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下达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德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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