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评估和检查。地方高等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县(市、成人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四)负责市直学校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并组织实施。(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扬州教育局网站政策,拟订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
教育收费、(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按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对直属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教育拨款。
分析和发布。(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牌子,正处级建制。根据《中共江苏省委、设立扬州市教育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