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检查。协调各镇(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以及评估、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地方高等教育以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等工作,社会力量办学、(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成人教育。
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经费作出安排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经费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贷款。教育拨款及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费附加、管理和监督;对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进行指导、学校收费。
(6)归口管理本市的学历补偿教育、外语能力的培训、招远市教育信息网提高学历教育和国家学历考试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市民通用外语和计算机考核工作;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
(7)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负责局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和配合市纪委和乡镇纪委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和行政监察工作。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教育教学、美育劳技教育以及国防、环保等教育工作。教育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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