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企业在资本市场股票融资(首发或增发)、发行债券、股权收购等证劵业务审计的需要,根据《证券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5号)有关规定,我所发起转制申请,广东省财政厅于2021年1月8日(粤财穗函[2021]1号)批复同意转制,转制后更名为“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
经过近十几年的埋头苦干、稳健经营,中天粤业务已覆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辽宁、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山西、内蒙、新疆等12个省(市、区),涉及电力、航空、通信、邮政、金融保险、文教体育、文化传媒、科技、公共交通、水务、房地产、物流、矿业、贸易、工程施工、酒店餐饮等行业领域,在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评估、内控与风险管理、股权转让与收购、企业重组与改制、资本运作、投融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中天粤坚持“对客户尽责,对员工尽心,对社会尽力”的服务理念;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优质、保密”的执业原则;以“诚实执业、信誉至上”为核心价值观;秉持“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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