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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郑州市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办法》解读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含100)平方米的城镇,按人均10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在100~150(含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人均8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人均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办法》指出,我市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安排,着力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市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安置进城落户人口。根据《办法》,2018年,我市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运行有效、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使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更加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的发展目标提供用地保障。同时,将进城落户人口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

各地根据实际,可对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近日,市政府发布《郑州市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地保障水平,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进城落户人口保障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应保尽保。我市依据现状人均城镇用地水平和城镇规模,实施差别化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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