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当事人每人均享有45平方米的安置房购房面积,只有具备该购房指标才能取得相应面积的安置住房。案例1:购房指标被占前儿媳主张补偿获支持
该次拆迁以被腾退人的现有实际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45平方米计算安置面积,窦先生后购买安置房屋两套,面积分别为119.42平方米和93.39平方米,取得100余万补偿款。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嫁入的女方离婚后要求分割拆迁利益的,那作为前妻是否还能获得相应利益呢?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取得一套安置房屋的使用权或补偿其购房指标的相关利益。近日,海淀法院法官结合几个案例对拆迁中的情况予以分析。吴女士与窦先生系夫妻,生有一女小窦,双方于2014年离婚。近年来北京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加快,腾退搬迁改造不断增加。
2006年,窦先生之父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其作为被腾退人签订腾退协议,该协议上被安置人为窦先生父母、窦先生、吴女士、小窦。因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导致了各种房子拆迁利益分配相关纠纷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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