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步伐,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一、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和标准。《井陉矿区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4日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按原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由有资质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按照土地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井陉矿区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矿政〔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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