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全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贯彻意见》(漳政综〔2016〕139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区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为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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