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范围包括未纳入上述县城土地范围的镇、村区域,以及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东工业园区、台商创业基地、绿谷光伏电子产业基地。各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城镇区域范围
(一)县城土地范围包括螺城镇,螺阳镇,紫山镇石码村灵头自然村、林口村南坑自然村、三叉口自然村,辋川镇居仁村、玉围村、京山村,涂寨镇庄内村、曾厝村、温厝村、新亭村、上村村、灵山村(不含山横柄自然村),城北工业园区、城南工业园区。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范围的通知
为贯彻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利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1月18日第18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区域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标准。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惠安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范围的通知。
惠政办〔2018〕31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其中县城一级土地范围:螺城镇所辖行政区域(不含梅山行政村),螺阳镇霞光村、洋坑村、东风村,紫山镇石码村灵头自然村、林口村南坑自然村和三叉口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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