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后的两种处理方式
①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用途的不同分为以下几大类:
那么,土地使用年限一旦过期,会怎么处置呢?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按照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个人或者组织,使用土地通常都是有一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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