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阳市保障范围内户籍居民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保障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新市民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支持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简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的保障范围为中心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及贾家镇、养马镇、石盘镇、石桥镇、东溪镇、新市镇、镇金镇、平泉镇、禾丰镇、云龙镇、三星镇等十一个中心镇的城镇户籍居民和来简阳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准入标准和发放比例的通知
简府发〔2018〕17号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简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准入标准和发放比例的通知,并对申请条件作出详细说明。二、申请条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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