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已累计发放稳岗补贴18亿元,惠及企业6092户,惠及职工225万余人,2018年全省还将发放稳岗补贴6亿元,将有力地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改革发展。将全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到2019年4月30日,这期间仍按企业0.7%、个人0.3%的费率标准进行缴费;
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由1109元/人.月提高至1288元/人.月,月人均增加179元,这也是吉林省自2014年以来连续第4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有力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据全省失业保险工作推进会透露,日前吉林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在全省启动实施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这些政策“红利”看得见、摸得着、含金量高,深受企业和职工欢迎。
大幅度提高全省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在8月6日召开的全省失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议上,吉林省将全面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再次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传出的一连串“利好”消息,也是吉林省失业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改革、促发展”功能作用,打出的一记漂亮的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通过开展“护航行动”推进稳岗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其中,最高标准(长春市区)由原来的1256元/人.月提高至1513元/人.月,月人均增加257元,其他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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