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康保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中共康保县委
康保县人民政府
中共康保县委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保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康保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一届县委第四十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的监督管理,康保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康保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1月30日
康字〔2018〕12号
其中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的分配范围为: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等深度贫困户的直接补助,部分贫困户临时紧急救助,电站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公益性岗位支出,电站建设占地补助支出,壮大村集体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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