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部 发展改革委 公 安 部
民发〔2018〕77号
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具体方案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宗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宗教局:
6月27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附件: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整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方面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方面,共两大类、10种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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