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动时间
原则上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一、试点地区
选取当地政府重视且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有基础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3—5个试点县(市、区、旗)。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县(市、区、旗)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9年2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意味着全国农房大改造即将启动,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子将逐步走向规划性建设,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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