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要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需要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和制定适合本省农业情况的农田建设规划,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发布实施,并且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一、规划要怎么做?
农村农业部在近日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期施行,但是有一些管理的流程可能还有人不太清楚,下面土流网为大家整理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流程。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对接省级农田建设规划的任务,牵头组织编制本县的农田建设和规划,和当地的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衔接,经过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发布实施,并且报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农村农业部负责看牵头组织制定了全国农田建设的规划,经过了国务院批准之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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