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现有省级科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近年来,山西省为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破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给予帮扶。山西省提出,设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研发能力、同行业领先、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技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华社太原9月12日电山西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又出新政策。同时,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享受现有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品牌培育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25万元。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在技术改造、科研、培育品牌等方面给予企业新的帮扶。每年支持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0个,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山西省日前提出,省级技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以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13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