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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模式:2年后可购买剩余30%股权

2.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

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58路公交到达,可供房源均为小高层住宅,单套户型面积在60 m2—90m2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305元/m2)。同时,文件还强调,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具体包括:

据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显示,2018年7月10日起,烟台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

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1.锦绣家园项目1169套。根据烟台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5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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