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督导组进驻吉林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431-85294155、85296055 邮政信箱:长春市A012号邮政信箱
附: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进驻信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分赴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第11督导组进驻浙江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571-85890085 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信箱
全国扫黑办提示,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请各地群众在督导组进驻当地后再拨打举报电话。4月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第12督导组进驻天津市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22-23109098、23109045、23109179 邮政信箱:天津市A1201号邮政信箱
开通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旨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为精准打击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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