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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方式/自考本科

⒈学校集体报名时间:每年12月份(建议参加学校统一报名)
⒉网上报名:11月份
各个省份报考也有不同。河北省每年可以考三次,4月,7月,12月,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5月,6月报名。
新生(*次在广东省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称为新生):
新生的报考分两步进行:一是报名;二是报考。
(1)报名:考生将本人的基本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提交给省自考办,从而在省自考办的计算机中建立一个考籍户头。报名又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
①预报名:考生登陆省自考办指定网站,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等);
②正式报名。考生预报名后,凭预报名号和准考证工本费交费收据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相片,由摄像点将考生的相片资料上传省考办的电脑,同时产生一个准考证号,这个过程就叫正式报名。(说明:报考护理专、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先到医学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凭资格证明办理新生照相)
报考:新生正式报名后,在指定时间报考当次的考试
注意:广东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可能造成报考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例如,考生使用“2266”网报考后,又到“sz9500”网再次追加报考,则其中一个网站的报考无效。)
(3)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当次考试的前十天内,到原摄像点领取准考证,作为今后参加考试的凭证。 (为方便考生领取准考证,深圳市邮政局开展准考证快递业务。)

报考选择/自考本科

选择专业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班级教选择

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⑵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例如广东英卫培训中心。
这种部门助学的*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⑶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院校,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⑴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⑵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⑶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⑷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⑸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加考通知/自考本科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13年起,将执行全国考办修订后的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专业考试计划,旧计划停止执行。为保证新旧计划的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2013年1月增加一次旧计划的部分专业课考试。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月自学考试商务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专业加考旧计划部分专业课考试安排

时 间
专 业

1月11日星期五

1月12日星期六

1月13日星期日

09:00—11:30

14:30—17:00

09:00—11:30

14:30—17:00

09:00—11:30

14:30—17:00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1C1204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

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00938

组织行为学(二)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01C1203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本科)

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00938

组织行为学(二)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注:新计划1月份考试安排仍按京考自考【2012】22号文件执行。
2.报考区县:1月12日(星期六)、1月13日(星期日)考试的4门课程可任意选择1月考试开考区县报考,1月11日(星期五)考试的2门课程只能选择朝阳区报考。
3.报考时间及方式:1月12日(星期六)和1月13日(星期日)考试的4门课程于2012年12月1日--10日报考,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入“2013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考”进行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1月11日(星期五)考试的2门课程报考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13日(报考期间不能注册新生),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入“2013年1月自学考试商务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加考旧计划2门周五考试课程网上报考”进行课程报考和缴费。6门加考课程的考试通知单与2013年1月考试的其它课程同时发放,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具体考试地点。
4.自2013年4月考试起,所有上述两专业考生须按修订后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不再安排旧计划课程考试。
5.本次加考课程的成绩发放与1月份考试其他成绩发放时间相同。

考前事项/自考本科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自考时间/自考本科

2013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12日、13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日0时至10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等)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曾在本期未开考区(县)注册的考生如需办理补证手续请到现报考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1、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报考费将于照相结束后两个月退还至考生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2、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3、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相关问题/自考本科

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红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可兼报两个专业
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⑴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⑵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⑶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⑷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
⑸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同专业报考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②、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③、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④、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毕业手续/自考本科

2012年下半年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申报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12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 “网上业务办理”→“2012年下半年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申报”,登录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系统未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需根据实际情况补录成绩及考试期,单击课程名称后可补录成绩。其中用NIT成绩、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成绩代替课程成绩的,课程成绩填写“合格”,考试期填写获得证书时的时间;理论课程的上机、实习成绩填写“合格”,考试期填写为理论课合格的时间;其它课程的成绩及考试期按实际分数和考试期填写。
2. 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填写高中学习阶段、理论助学院校学习阶段和技能助学院校学习阶段简历,学校名称填写全称,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
3. 用自学考试课程成绩代替应用技术类考试课程成绩的考生,须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审核时交验成绩单。
4. 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代替基础英语课程成绩的考生,须于毕业申报开始前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免考手续,审核时交验免考证明。
三、现场审核
(一)时间
毕业申报凭单提示的时间。
(二)地点
东城区自考办南区(原崇文区自考办),地址:天坛东路9号
(三)费用
考生须交纳毕业审定费20元/人次。
(四)交验材料
1.应用技术类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用自考课程成绩代替应用技术类课程成绩者)、驾照原件及复印件(该项仅限市场营销专业),所有复印件皆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用PETS免考基础英语课程的带市自考办开具的免考证明信。
3. 用自学考试课程成绩替代应用技术类考试课程成绩的带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单。
4. 有补录成绩的带补录成绩单.
5. 用NIT证书替代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带NIT 证书原件。
6. 各专业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具体见附件)。

毕业申报手续/自考本科

(一) 毕业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①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笔试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②完成规定的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
③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后,国家承认其学历。
(二) 申报时间
上半年:6月8日—12日;
下半年:12月8日—12日
(三) 登陆网站
所有专业实行网上申报,考生须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申报。进入网站后,点击“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毕业申报”。
(四)网上申报
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毕业所在区县,申报系统根据准考证号自动提取考生的成绩,若考生还有曾用准考证,还需输入曾用准考证号。若系统尚有未能提取到的成绩,会提示考生依据成绩单正确录入成绩、考试期,直至考试计划的所有课程均满足毕业条件。考生确认所有成绩均正确后,进入下一页面登记简历、撰写自我总结,完成后提交申报结果。系统判断各毕业申报项目均填写无误后,提示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毕业申报即为成功。
(五) 现场确认
考生根据申报提示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毕业区县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均准确无误,且满足毕业条件,考生交纳审定费,区县为考生打印回执单。
(六) 领取毕业证
上、下半年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大约为 7月15日、翌年1月15日以后。考生凭回执单领取毕业证。
(七) 注意事项
1 考生一旦申请毕业,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性别、照片等重要信息。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申报毕业,逾期不得补报,随下一期申办。
3 现场确认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前往,不得代替。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毕业证领取程序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自考本科

中央机构(一)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二)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三)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地方机构(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任务是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设高教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的工作由省考办主管。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其他相关/自考本科

一般说的自考本科包括自考专科段(课程数目15门左右)和自考独立本科段(课程数目15门左右),高中毕业后一般都是先读自考专科段(获得专科证书),考完后再读自考独立本科段,然后再拿专科证书申请自考本科证书(自考里有这一规定没有一个国家承认的专科证书是申请不到自考本科证书的),自考独立本科一般是那些专科毕业生或在读生报考的阶段。

自考考研/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可以考研,与统招本科在初试时同等待遇,不存在加试或论文等问题,但个别学校可能要求有学位才允许报考(如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但是,自考与普通本科区别在于,统招本科可以在大四时以应届生身份考研,而自考本按照教育部规定,“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方可报考”。由于自考每年两次发证,六月和十二月,这经常导致很多十二月份考生只能拖延一年考研。但在实际操作时,有部分大学,尤其是本校的自考生报考本校的研究生时,允许自考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和毕业论文的时候以应届生身份报考,此类学校多为二本等院校。

自考分类/自考本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独立本科和一体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即是将一体的本科专业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需要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当于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
①基础科段
基础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一二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专科专业相同的管理,这类专业一般也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②本科段
本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三四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对报考者是有报考条件限制的,即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独立本科
又被称为自考专升本,是为已取得专科学历的人继续学习而设置的。根据考生原毕业专业与自学考试专业的相关程度,考生须加考几门或直接接考独立本科段的课程。也被称之为专套本、自考衔接本等。
一体式本科
一体式本科是在自学考试领域是不多见的一种专业类型,现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极少数的省开考有此类专业。此类专业与分段式本科专业的主要区别就是,这类专业不分段,保持封闭的而完整的课程设置。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定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经过完整的本科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超越专科阶段,直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学位申请/自考本科

⒈考试成绩平均分。每个学校、每年都有所不同,大概在70-85左右(必须达到平均分不低于70分)。
⒉毕业论文答辩(部分学校要求中等)。 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考试期间即可参加考试,一般全部考完之后会有时间限制,每个学校都不相同,大致为1-2年。学位英语考试难度在CET-4级或PETS-3级左右。
4.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得晚于第二年6月30日。

北京自考/自考本科

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对其主考的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税、统计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经济学等八个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实施,根据市自考办申请学位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工作程序,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凡申请上述专业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其中不包含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加考课在2005年底以前考试成绩合格可以不足65分。
2、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因计划调整而选择专科的课程补学分,其所选课程成绩也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外语(英、日、俄)(二)课程不能用补学分的办法进行顶替。
3、按《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2年修订)》(京考自考【2002】第29号),用外语等级***外语(英、日、俄)(二)免考的考生可以办理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本科段外语(英、日、俄)(二)课程的,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4、每年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办理申请学位手续时间,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须在两年内申请办理学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即:上半年的毕业生9月份即可申请一次,若未申请,第二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下半年的毕业生于来年年初拿到毕业证书后, 9月份申请一次学位,若未申请,下一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
5、考生按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等)考试即可进行毕业论文或设计登记。经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毕业手续。
获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要求准备材料,按要求填写学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交到指定地点,经学校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合格后,由自考办统一发放,具体领取证书时间见《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
规定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毕业前、后均可以重考,但毕业后重考不能超过第4条规定的期限。
6、本说明自2003年12月开始执行。

专科考核/自考本科

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304),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2年12月8日至15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 进入页面后点击“2013年上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2年12月8日至18日。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易宝支付。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 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4、凡当期专科毕业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必须出具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六、收费标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400元/人(专科毕业考核收费标准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50元/人;饭店管理专业180元/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40元/人;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300元/人;护理专业520元/人;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400元/人)。
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3年6月8日发布,查询成绩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热点问题/自考本科

2013年1月 起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将使用全国新的统一计划,考试时间、课程及教材均有较大变化。助学单位、考生及家长对修订后的新考试计划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有很多问题和疑惑,现就咨询较集中的热点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解释如下:
一、考试时间有什么新变化?
旧专业计划每年1月、4月、7月、10月进行考试,修订后的专业计划的考试时间为:公共基础课和选修课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10月,以自学考试全年考试时间安排的文件为准;专业核心课,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11月,以全国考办非学历证书课考试安排的文件为准,考试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上另行通知。
二、基础科(专科段)课程有什么新变化?
基础科(专科段)不再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其他课程与旧专业计划相同。
三、本科段旧计划中的课程在其它专业还安排考试,能否参加?
新计划执行后,考生应按新课程考试,以保证学到*知识。如个别考生已考旧课但未通过,或只差1门旧课就能毕业,可注册到其他专业参加旧课考试,但要遵守有关新旧代替的规定。
四、专接本的规定有什么新变化?
不再设置加考课。已通过的加考课程,在按旧计划办理毕业时适用,在修订后的本科段专业计划中不适用,也不能顶替修订后的本科段专业计划中的课程。
五、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关系是怎样的?
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关系详见网址附件2中表格,需要解释的是:表格中的旧课和新课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旧课中的任意一门可以顶替新课中的任意一门,由考生来自主选择需要顶替的新课程,但每门旧课只能使用一次。
六、本科段授予学位规定有什么新变化?
修订后的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学位类别由经济学学士学位改为管理学学士学位,条件不变。
修订后的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段),依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其授予学位条件仍执行“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外语成绩不能用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必须在毕业2年内申报”的规定。使用旧课顶替新课的,旧课也要达到65分(如旧课不再安排,必须考新课)。
七、“凡按照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颁发条件免考的课程成绩可在本计划中与相同课程通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课程也是本科段专业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这些课程免考条件与管理段证书颁发条件的免考规定相同。也就是说,符合管理段证书免考规定中某一款的考生,其相同的专业核心课也同时可以免考。
八、按修订后的专业计划取得毕业证后,是不是自动获得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
不是。
为了不影响学生毕业,我们制定了较为宽松的新旧课程替代关系,学生可以顺利毕业,但是如果想拿“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证书必须符合其颁证条件,不能随意顶替。即使符合申领证书条件,也要提交申领证书请求,才能获得证书。
九、按修订后专业计划首次办理毕业是在什么时候?
基础科专科段首次办理毕业的时间为2013年6月,本科段首次办理毕业的时间为2013年12月。之前均按旧专业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十、教材大纲有什么新变化?
基础科(专科段)不变,本科段课程引入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管理段)证书课,教材使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证书课教材,考试大纲附于教材后。详见网址附件1中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自学用书目录。

公共课程/自考本科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专科层次专业(含专科、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分别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本科层次专业(含独立本科段、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分别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四、从2008年10月开始安排调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再安排公共政治课考试。
五、公共政治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顶替关系如下:
一专科
1、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01C0204)、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01C0203)的考生,已通过“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其它专科层次专业: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
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二本科
1、以下本科层次专业,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工商企业管理

01B0201

8

经济学

01B0211

2

会计

01B0203

9

物流管理

01B0216

3

财税

01B0204

10

调查与分析

01B0217

4

金融

01B0205

11

电子商务

01B0899

5

国际贸易

01B0206

12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

01B0901

6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

01B0209

13

金融管理

01C1203

7

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

01B0210

14

商务管理

01C1204
2、其它本科层次专业: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能源管理/自考本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部分课程做出调整,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课程调整情况与顶替关系如下:
1.能源管理专业(专科)
“管理信息技术”(4学分,课程代码00802)课程,调整为“人力资源管理(一)”(6学分,课程代码00147)课程,原课程已通过的考生可替代新课程。调整后总学分为72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一)”课程 2013年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09:00-11:30。
2.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增加“管理经济学 ”(5学分,课程代码02628)为选考课,与“经济学”(5学分,课程代码00800)课程二选一,调整后总学分不变。
“管理经济学”课程2013年考试时间为04月21日上午09:00-11:30,“经济学”课程2013年考试时间为04月20日上午09:00-11:30。

会计学/自考本科

会计学自考专业课程及学分 专业代码:B020204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3

00015

英语(二)

14




0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0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0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0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08

00158

资产评估

4




09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10

00160

审计学

4




11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12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3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14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S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S2

10199

会计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4


1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学)

6

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



16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7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18

00156

成本会计

5



19

00157

管理会计(一)

6


免考规定/自考本科

为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优势,努力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经征询主考学校及有关专家意见,决定调整部分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免考规定,以适应普通高校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免考规定适用的对象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毕业生、肄业生、结业生(以下简称为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这些学校包括:
北京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二、调整的免考规定
1.主考学校中的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通过的、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自考成绩由普通高校的合格成绩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英语(二)、俄语(二)、日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主考学校中的在校生及毕业生所学专业课程与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名称相近但要求相同的,可以申请对该课程(含实践)的免考,将普通高校的合格成绩(含辅修,不含考查)记入自考成绩。但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考试不得少于5门,且必须参加论文答辩。
3.主考学校中的肄业生、结业生所报考的自考专业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名称一致的,普通高校专业课程与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名称相近但要求相同的,且必须参加论文答辩。
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5.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⒈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⒉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⒊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⒋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⒌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⒍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三、调整免考规定适用的专业
1.主考学校中的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参加自考,从新生注册至毕业、申请学位,工作流程及要求与其他自考生相同。
2.主考学校中的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学习,其专业类别划分及加考课程按现有规定执行。
3.主考学校自考办须对本校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进行身份及成绩确认。
4.各主考学校自考办根据专业委员(或相关专业专家、教师)的认可,对报考本校主考专业的在校生及毕、肄、结业生提交的普通高校专业和成绩进行初步认定,认定后定期报送北京市自考办考籍科。由市自考办考籍科统一进行备案、审核,将考生普通高校成绩计入自考成绩,并为考生开具接考、免考证明信。
5.各主考学校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按时填写、报送数据,如发现接、免考认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市自考办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成绩。

本科助学/自考本科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初了解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是专门为在校大学生设置,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改革的一部分。是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在自学考试中的作用,满足大部分专科学校在校生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的需求,它的培养目标及学历要求总体上与自学考试相同专业的学历要求和标准一致,同样注重考察同学们运用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的四项政策
1、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实行全国考委统一审查备案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2、考试计划中三分之二的课程,由河南省考办组织考试,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考办负责具体实施,称为统考课程;剩下的课程由省考办组织,主考学校负责具体实施,称为助学考试课程。
3、本科助学专业的统考课程参加每年四月、十月份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助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份全省统一时间举行。
4、参加自考助学的考生,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与要求相同的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线性代数、物理);有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考试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其它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与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有关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的相关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主要特点/自考本科

⒈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想读就行,不受户籍、年龄、职业、学历和招生计划的限制。
⒉学习时间自由,报读晚班、双休班、运转班、函授班、全日制班均可,中途可以间断。无论是否在校或是否在职,都能选择到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时间。
⒊学习地点自由,在全国各地均可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在各省市间可以转移。根据报考人数的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外地学校的自学考试。
⒋学习速度自由,最快一年毕业,最慢无限期。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直至毕业。
⒌选择专业自由。专科设有43个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设有42个专业,涵盖十二大类,可以自由自主地选择你爱好的专业。
⒍肯定可以毕业。因为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只要坚持学习,没有哪门课程是永远考不及格的。
⒎该文凭含金量高。学分制国家统考,既保证了每个坚持学习的学员都能毕业,又保证了每个学员的毕业质量.该文凭不但在中国被承认,还得到英、美、加、澳等几十个国家的认可.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可免修已取得及格成绩的课程。
⒏该文凭权威性和信誉度高。因为该毕业证书由主考大学和国家自考委联合签发,而在上海的主考大学绝大部分是名牌大学,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
⒐高专高职在校生,在攻读高专高职的同时,可报读自考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等高职高专毕业时,可同时领到本科毕业证书,免去了专升本的升学考试,也免去了专升本的学习时间和费用。
⒑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均可报读自考第二专业,并可免修部分课程。这种双专业、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社会上有更多更好的机会。
⒒有些自考专业之间相同的课程很多,报考第二专业时,可以免考很多课程,如报读商务管理大专毕业后,可以领到华东理工大学颁发的商务管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剑桥大学颁发的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如果再增读四门课程,就又可领到华东政法学院颁发的金融管理大专毕业证书和英国剑桥大学颁发的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⒓部分自考专业除颁发毕业证书外,还可颁发国际国内岗位资格证书,如:商务管理专业可同时由英国剑桥大学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金融管理专业可同时由英国剑桥大学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物流管理专业可同时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颁发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再加读一门课程后可由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协会颁发ILT物流基层管理人员证书或ILT物流部门经理证书,其它专业还有如中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调查分析师证书,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⒔历史形成自考教育收学费低,只有高职高专收费的1/4至1/2.
⒕自考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自考毕业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学习习惯对其后期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已学知识的本身。
⒖国家投资最少,面向群体*,已经和正在为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质作出巨大贡献。
总之,自考是一条宽广的、可行的、适合于各种人群的成功之路,只要您努力,您就会成功,只要大家都努力,中国就会辉煌。

注意事项/自考本科

首先就要对中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各省考试安排/自考本科

湖北省2014年起调整自考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一、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
二、按照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在4月和10月,7月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增考申请后实施。
三、每年的4月、7月、10月的考试日期和课程考试时间保持不变,具体安排时间见当年当次报考简章。江西省接江西省自考办通知,江西省自学考试从2013年开始,自学考试的考试次说由每年的3次考试改为2次考试,取消掉了以前的一月份的考试,调整后的江西自考统一安排在全国自学考试每年4、10月统一考试中进行。陕西省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的发展状况,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每年只在4月、10月安排自学考试,1月、7月不再安排 。省自考办《关于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考办〔2010〕9号)中有关2011年1月、7月的考试安排作废。四川省2013年自学考试时间调整通知
四川省自学考试从2013年起改为每年1、4、10月考试,7月不再组织考试。
广东省在广东自考一般为一年4次,分别为1、4、7、10月。其中1月和7月是小考,4月和10月是大考。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英语本科毕业水平考试时间为每的5月、11月。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另行通知。sg

加考通知/自考本科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复合型专业越来越多,自考生中专接本考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明确专接本认定手续,我们就部分本科专业专接本类别的划分进行了简化,调整了部分专业加考的课程,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列出了各类专业范围。

自2006年开始,将按照调整后的专接本加考课规定办理毕业手续。已按照2001-2005年考试计划进行加考而尚未毕业的考生,可用2005年底前已通过的加考课代替新调整过的加考课(含实验),加考门数对等即可。若加考门数不对等,如原加考课3门,考生已通过1门,而调整后的加考课变为2门,则缺少的门数,应按调整后新的加考课补齐。多余的加考课程在本专业不再使用。
其它未调整的本科专业,其专接本规定中专业范围分类与新公布专业范围分类有冲突的,按新的分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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