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國泰人壽全方位傷害保險附約 | |
险种类别 | 意外伤害 | |
所属公司 | 国泰人寿保险公司 | |
投保范围 | 本人及配偶:0歲(出生滿15天正常出院)~70歲。可續保至75歲;子女:0歲(出生滿15天正常出院)~25歲 | |
缴费方式 | ||
保险期间 | 一年期。被保險人本人、配偶達76歲,子女達26歲時終止。 | |
保险责任 | 一、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身故或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十八項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或殘廢保險金,本附約對該被保險人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附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二、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自該航空交通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身故者,本公司除給付「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另按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二倍,再給付「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附約對該被保險人的效力即行終止。 如訂立本附約時被保險人為實際年齡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無「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項目。 三、航空交通意外事故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自該航空交通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十八項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除給付「殘廢保險金」外,另按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二倍為準,依條款附表所列比例計算,再給付「航空交通意外殘廢保險金」。 如訂立本附約時被保險人為實際年齡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無本條「航空交通意外事故殘廢保險金」的給付項目。 四、殘廢每月生活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或航空交通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三級殘廢程度之一時,本公司於殘廢詳啻_定當日起按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為準,依條款附表所列比例,逐月給付最高以一百二十個月為限之「殘廢每月生活保險金」。 五、一級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於具備治療燒燙傷設備醫院住院治療並經詳喾舷铝谐潭戎徽撸竟景幢靖郊s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四十,給付「一級燒燙傷保險金」。 一、二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面積百分之二十。 二、三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面積百分之十。 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燒燙傷〉規定之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公佈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中,國際號碼第940或941?5號所列之傷病,詳如附表二所示,但未來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變更時,按變更後之範圍。) 如訂立本附約時被保險人為實際年齡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其「一級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提高為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六、二級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航空交通意外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於具備治療燒燙傷設備醫院住院治療並經詳喾舷铝谐潭戎徽撸竟景幢靖郊s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二級燒燙傷保險金」。 一、二度燒燙傷面積佔全身面積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二、三度燒燙傷面積佔全身面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 如訂立本附約時被保險人為實際年齡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其「二級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提高為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七、傷害醫療 傷害醫療(甲)-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最高給付365天) (1) 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按投保之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乘以實際住院醫療日數。 (2) 燒燙傷、加護病房保險金:於醫院燒燙傷或加護病房接受治療者,按投保之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的2倍乘以實際住進燒燙傷病房或加護病房之日數。 (3) 出院療養保險金:按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的50﹪乘以實際住院日數。 (4) 住院生活補助保險金:連續住院治療達8日(含)~30日以內者,按傷害醫療日額的50﹪乘以實際超過7日以上之住院日數;若連續住院治療日數在31日以上者,前30日按前段給付外,自第31日起按傷害醫療日額乘以實際超過30日以上之住院日數,給付住院生活補助保險金。 傷害醫療(乙)-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依有無社會保險身分區分費率) (1) 有社會保險身分投保者: (狀況一) 被保險人以社保身分至社會保險指定醫院或运委煟缹嶋H醫療費用,就超過社會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狀況二) 被保險人未以社會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或未至社會保險指定醫院或运委煟箩t療費用未先經社會保險給付分擔者,本公司僅按其支出之實際醫療費用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2) 無社會保險身分投保者: (狀況一) 依實際醫療費用,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狀況二) 以社會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就哉撸摫槐kU人之「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改按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載之一?五倍計算,本公司僅就其每次實際醫療費用,超過社會保險給付部分之金額核算給付保險金。 傷害醫療(丙)- 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日額(須具社會保險身分) 得於下列二款保險金給付方式中,自行選擇一款較有利者向本公司申請給付: (1) 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日額: (最高給付365天)按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日額乘以實際住院醫療日數。 (2) 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限額: 依其實際醫療費用,就超過社會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投保之傷害醫療擇優日額的35倍。 註:被保險人未以社會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或未至社會保險指定醫院或运委煟箩t療費用未先經社會保險給付分擔者,本公司僅按其支出之實際醫療費用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事故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本附約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傷害醫療擇優保險金日額」的35倍。 八、本附約同時適用國泰個人傷害保險免費擴大保障附加條款。 | |
综合事项 | ||
产品特色 | 專為傷害醫療而設計的保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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