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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建议书案例

客户资料:企业员工,30岁,工人,月均收入3000元
 年缴保费:42500元
 客户需求:团体意外伤害保额16万,附加意外医疗2万

团体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建议书

一、适用条款

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加(2008)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于2009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为准。

二、方案介绍

被保险人:贵单位16-65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职工

保险期间:一年

保障特点:

意外风险保障范围广泛(包含意外伤害保障、以及由意外导致的意外医疗(含门、急诊)保障)

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组合及人性化、个性化的售后服务运作

具体保障内容:

方案一:统一设定为三类人员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人

标准保险费/人

优惠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

100000元

500元

350

意外伤害医疗(含门急诊)

10000元

75元

75

合计

/

575元

425

方案二: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人

标准保险费/人

优惠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

160000元

800元

560

意外伤害医疗(含门急诊)

20000元

150元

150

合计

/

950元

710

方案说明:

1、根据贵单位需要,可灵活调整参保方案。

2、我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不分职业风险程度执行统一给付标准。

3、针对贵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该保障特设同一工种换人功能,换人比例以初次投保人数的20%为限,变动超过20%的人员可做加人或减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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