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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夫妻意外保障: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

案例参考

(作者:余志敏 武汉 平安人寿)

保险,30岁夫妻意外保障: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仍生存的未满70岁的被保险人可在60天内申请投保我们当时提供的终身寿险,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保证可保权:

如果主险合同的两个被保险人在30天内先后身故,且身故均发生在各自7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可领取20万元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共40万。(任一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的,我们不承担“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

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30岁夫妻意外保障: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任一被保险人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28280元,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基本保险利益:

图例分析

老公31岁、老婆27岁,投保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8280元。

保险,30岁夫妻意外保障: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案例分析:

客户资料:陈先生,30岁,教师,月均收入8000元,年缴保费:8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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