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美国监管层特别看重个人隐私的保护,所以在监管的时候会评估P2P行业的快速发展到底是在利用监管的空子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还是真正的在创新(genuine innovation)。
其次在投资人端,个人消费者获取的保护较多。例如投资的信息批漏、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及近年来通过的Jobs法案对某些资产类别投资资格的界定等等,都是保护投资人的有力依据。
P2P,Fundera:美监管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首先,在借款人端,会引用“证券法案”去规范。因为在美国,借贷被认为是证券的一种。此外,还有保护借款人的“反歧视”条例,不可以因为种族、居住区域、性别等因素区别对待贷款申请的审批,哪怕有明显的坏账差异。
美国的州法对于P2P行业的监管则相对复杂多样。
论坛现场图
LendIt2015全球P2P峰会已于纽约时间4月14日8:30开幕,本次峰会是国际互联网金融领域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盛会,欧洲、非洲、拉丁美洲、亚洲及东道主美国均派出代表公司参加。在当天的“中美网络借贷的政府监管”分论坛上,中国点融网联合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中国宜人贷CEO方以涵,美国Fundera平台战略及政策负责人Brayden McCarthy(布雷登)、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B)局长高级助理Dan Quan,分别就中美两国的监管进行了探讨。关于美国P2P行业的监管,布雷登介绍到,可以分为借款人和投资人两部分,同时还涉及到联邦和州法这两个层面。而联邦法总体来说,没有太多监管法规,主要是引用小企业合同保护法和数据保护条例来监管借款人端。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