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4日,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做了主题发言,就网贷发展趋势和监管理念谈了个人观点。飒姐麻辣解析一下,仅供参考。(虽飒姐团队派员现场聆听,本文解析以书面报道内容为准)1、保护消费者,强化透明、合规金融消费者保护,一直是银监会制定监管政策的重要原则,如何在实践中切实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值得探讨。从文主任观点推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网贷企业层面应该是充分信息披露;从消费者自身角度,应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具体落实到现实场景中,飒姐建议P2P企业展开另外两个层次的信息披露,一是企业自身运维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地址、实际控制人背景、高管个人简历、商业模式合法性等;二是发标时,对“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充分的披露。另外,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服务机构等都应当积极参与到消费者教育中来,提供多层次多角度的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政策研读、心理辅导等支持。在网贷企业促成交易过程中,合法合规销售,不触及红线,不虚假宣传,不强制搭配售卖。2、为创新预留空间之前业内最怕的就是监管政策不给或少给创新空间,现在看来,监管层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文主任个人明确提出要为创新预留空间。但我们发现一个略矛盾的点,讲话中又提到“互联网金融在服务高中低客户上实现成本的无差异,或者差异非常小,可以覆盖中低端客户更好满足小微企业...起到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作用。”从经济学角度,既然互联网金融能以“差异非常小”的成本服务高中低客户,为什么还要限制他们只能服务中低端客户?从法律“公平原则”角度,市场主体是平等的,意思自治的,除非有法律明确授权,不得干涉市场自由行为。既然如此也没有必要限定互联网金融只能服务小微企业。如果从现有金融机构强大力量对比看,我们互联网金融行业把自己定位在传统银行业不愿意涉足的小微金融,当然可以,这也是一种生存策略。但这种提法,如果自下而上反映更宜,上峰不必要提及市场定位和生存策略问题。3、利率和便利问题文主任在讲话中提到“目前尽管P2P利率比银行借款利率高,但仍大大低于民间借贷尤其是高利贷...”,我相信这也是高层在当时决定对互联网金融存废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与其让民间影子银行泛滥,不如让线下借贷线上化,阳光化,各方都能看得见。随着利率市场化脚步渐近,P2P和银行利率到底谁将反应市场的真实供求,都有可能。未来P2P如果单纯依靠利率吸引企业融资和百姓出借,似乎难度很大。这就倒逼咱们网贷行业应当寻找真正的不可替代性,个人认为应当是便捷周到的服务。学界也有不少文章指出,银行像百货商场,P2P像便利店,飒姐同意这个观点。便利店的价值在于“就在你身边”,哪家P2P老板真正参透这一点,认真践行,应该会走在成功的路上。百姓会用自己的拇指投票,建议网贷企业在保障产品合法合规基础上,把手机端APP好好打磨一下,提高安全性和客户体验。综上,普惠金融部文主任还是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鼓励和规制并举。在政策落地时,我们还是应该认真领会,努力合规,但在政策尚未落地时,我们可以各抒己见,甚至把第一线的观点反映给监管层,促进监管政策的完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美好的。咱也高仿一下,“各位朋友,我的观点只代表个人的一些思考,不代表单位意见”。周一愉快~~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