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端监管相比,后端监管某种程度上被忽视了,去年到现在,跑路或者是经营不善体现困难的P2P超过了100家,但是最终走到法院审判环节的只有一家。更多的跑路案件由于投资人分散,取证困难,甚至无法立案。
在监管方面,几年的4月份,银监会终于明确的提出了P2P的四条边界,在次基础上进行各方面的延伸。
P2P,P2P监管难实行 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银行的产品基本都是标准化的,而P2P因为其创新,很多业务、产品的标准都是不同意的,而且这么多P2P平台,不像银行,它们的数据都不透明,尤其是每个公司模式不同,细分的市场也不相同,这样银监会对P2P行业的了解就需要很多的时间,同时在此基础上需要更多的考虑合适的监管方式。
国内的P2P发展到现在,数量已经达到了1000余家,模式也多种多样,有纯线上模式,还有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而线上与线下结合又能划分出更多的类型,还有自己开发借款项目的方式。
此时的银监会恐怕“亚历山大”,银监会在其已有工作之外,还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管P2P。
首先是银监会忙不过来,去年央行对P2P进行了多次调研,今年年年初,P2P的监管被划定归银监会。关于央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分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解释称,央行负责的是支付和行业发展问题,银监会主要监管具体业务。
反过来也可以说,在监管方面的讨论,从去年一直到今年,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推进起来比大家期望的要慢。原因主要在以下几点:
P2P监管难实行 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不管是从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还是从鼓励企业的健康发展角度,P2P行业正急需监管的介入。虽然已经有消息传出,P2P的监管细则将会在今年下半年出台,但是不是真的能在下半年出台,细则内容会不会平衡好创新和规范,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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