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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须完善监管体系区分“李鬼”和“李逵”

今年全国两会,“晨报新媒体矩阵联通北京”栏目开通,将前后方联动,通过晨报新媒体公号、邀请您就关心的经济、民生热点进行提问。南京晨报易理财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以P2P、文交所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能不能投,成为热点问题。日前,针对易理财用户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受访委员表示,在过去的2015年,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但在成长时已遇到烦恼,如何采用事前防范及推出相关约束化的条款已显得非常迫切。在具体监管条款未落地前,P2P行业应该适当放慢脚步。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农工党中央委员巩富文注意到,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他介绍,截至去年年末,P2P问题平台就达到1263家,占到全部平台的近1/3。
委员支招规范发展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委员:区分“李鬼”和“李逵”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识别其中的“伪”“劣”是关键,不能因为问题平台的出现,而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实行“一刀切”。应该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一定的门槛和资质,坚决打击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李鬼”和“李逵”,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贺强委员表示,应该设立一个“分级式”的监管,并要求在符合某个要求后,才能从事相关业务。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农工党中央委员巩富文委员:应明确互联网金融门槛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管控已刻不容缓。”巩富文委员表示。他认为,首先应该完善管控体系,可考虑在中央层面整合各部门管控职能,由央行或银监会统一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管控,这样便于提高管控水平和效率、降低成本。在具体管控方式上,巩富文委员认为事前监管非常重要和关键,“互联网金融风险本质上还是信用风险,因此,应明确互联网金融进入门槛的标准,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同时,应实行分类管控,尤其是对于缺乏大数据支持的P2P平台,重点防止出现非法集资、流动性不足、违规经营等隐患,允许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降低信用风险。”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委员:发挥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如何规范和发展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使百姓能买到资金放心、收益又略高的产品。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认为,应该发挥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为目标的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和互联网保险,有效地化解传统金融行业的高渠道成本问题,提高金融效率,同时也方便和实惠普通百姓,实现普惠金融。这是互联网金融真正的发展目标,应该加以支持和引导,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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