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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的“小偷理论”是什么

作者:雷封

因此,即便天下无贼,也不可以没有防人之心。

P2P行业的“小偷理论”是什么

信息披露具体完善可核实,是在政策监管的基础上,投资人自行判断的重要标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仅仅把希望寄托在第三方,依靠评级,依靠担保,盲目跟风,同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何况,就目前来看,这些第三方增信的方式远远没有普及,可以做到的很少很少。投资理财,始终是自己的事,必须要自己去了解,去核实,去关注,甚至去实地考察,就目前的政策形式来看,大浪淘沙,可以坚持下来的P2P平台的确是具有一定可信度的,然而,有可信度不代表不会出现问题,作为一名投资人,对平台的相关具体信息一定要了解,不可以人云亦云,未来的监管,对平台的透明度一定会加强要求,但是,平台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必须要自己去核实。

从目前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对于P2P行业的规范化,国家是予以大力支持的,这也充分证明了国家对于P2P行业的正确发展非常重视。那么,是否依靠政策就可以高枕无忧呢?

三、天网恢恢,天下无贼?

而国家给出的利率范围是借款人的借款利率,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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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利率的具体范围,之前看之家有人公布说行业平均利率已经降到13左右了。

2.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上海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估计现在完全做好没有几家,但是,作为一个判断标准还是可以的。

1.银行存管的必要性,银行存管的核心是实现平台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分离,这与第三方托管的实际意义是一样的,但是,银行存管的公信力是第三方托管机构无法比拟的,同时,国家现在也不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做托管业务。

当然,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具体的判断标准还是已经出台,有些东西,投资人一定要去了解,如:

前文说到的“小偷”,相信大家可以理解,就是那些借着P2P的名头做着自融等牟取私利的平台,这样的平台,从始至终都不在P2P合法合规的范围之类,也正是这样的平台带坏了整个P2P行业的风气,败坏了整个P2P行业的名声,而正是因为投资人的盲目和投资理念的匮乏,导致这样的平台混的风生水起。现在,相关的具体规定已经正式出台,所谓倡导“在垃圾场中寻找战斗机”的高息平台,不知道是不是还是那么底气十足?那些“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是不是还在说自己完成了托管?那些“考虑公司运营成本拒绝展示相关借款文件”的平台是不是还据理力争?事实胜于雄辩,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现在,新的相关政策出台,枪毙了这些用荒谬的言论掩盖自己私心的“小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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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枪毙了“小偷”

作为投资人,国家的政策监管,我是绝对支持的,同时,也提醒广大投友们,我们投资P2P,只是为了有一份额外的收入过得更好,而不是为了更多的收益去赌博,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去炒股或者去澳门,可能更适合一些。所以我一直的理念就是,在安全的基础上获得收益,这也是我一直致力于怎么样去判断平台安全和积极分析有关P2P安全的最新政策的原因。

有一个小区,混进来一个小偷,各种热心,各种表现,大家都开始相信他,他偷偷配了很多人家的钥匙,经常到那些人家偷东西,后来,举报的人越来越多,物业开始严加管理,小偷惊慌失措,趁机出逃,结果,小区的人不去怪小偷,也不怪自己轻易相信小偷,却怪物业不该严加管理,打草惊蛇。这样的理论,有道理?

从7月18日“互金”指导意见出台,到7月31日“第三方支付限额”再到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即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系列的动作无疑为P2P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指导,然而,也不可避免的引起了P2P行业内的恐慌,甚至有“监管是最大的风险”这样的说辞,对此,我只想说,P2P的本质从没有变过,所谓的风险,根本就不是P2P的问题,全国几千家的P2P平台,扪心自问,有多少是真正为了做P2P而做P2P的?又有多少是为了融资而利用P2P平台牟取私利的?

一、什么是“小偷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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