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改良式的社会改造,都应该通过市场主体不断打磨,而非运动式的目标突击。因为征信系统是一个“多目标系统”,最终的目标不是“一套完整的数据库”,“一个完备的信用惩戒体系”等,而是模糊的“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降低社会信用成本”,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这里的目标不是一个明确的KPI,而是一种状态。所以可能永远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一天,但在市场环境下的征信体系,挖掘民间力量,总会越来越趋近人们想要的状态,这已经足够。
P2P,P2P征信系统由你决定而国家意志可以在规则保证,资源整合方面发挥作用。做一个“裁判员”,而不是去做“运动员”。国家金融机器由市场化力量来组建,并非没有先例。美联储是美国国家中央银行,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私有企业。
3、观念优势。不客气的说,目前很多体制内的工作人员,虽然都可以说是人杰,但他们对世界先进的理念观念,接触和了解的并不太多。很容易因为观念问题影响整体进度。
2、驱动力优势。对国家金融工作人员来说,征信系统的建设是他们的“工作”,优劣缓急似乎不太影响个人,而对市场民间公司来说,这是利益在驱动,谁占据了征信系统的主导力量,所带来的利益不需要仔细计算就知道有多么巨大。
1、技术优势。征信系统一定是以大数据为基础综合多种数据使用方法进行形成一种信用标准的技术,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公司无疑在这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在我看来,民间征信系统相比于国家征信系统至少有几个方面的优势。
P2P征信系统由你决定放开征信市场,就是“可以搞”。这个可以搞不仅仅落实在阿里巴巴或者腾讯,可以有很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引入竞争之后经过市场理清自然会形成被社会认可的信用标准。而这些征信系统本身因为与市场参与者产生了大量的关系,其征信系统的公正性就是其“信用”,按照“信用即关系”的理论,征信主体也会不断完善自己。
所以,即便从操作角度讲,不能完全实现自下而上的征信系统建设,起码可以实现上下一体的融合建设。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这个信息本身就是一个将民间力量纳入征信系统最重要的信号。
这是否荒唐?我认为一点也不荒唐。在笔者另外一篇文章中重点论述过“信用即关系”,当一个人放弃自己的信用的时候,往往代表着放弃他的社会关系,淘宝的交易关系与腾讯的社交关系都是关系,放弃关系所带来的成本就是信用建立的基础。
阿里很好理解,一直做的是交易和支付业务,做征信系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其拥有大量的交易关系数据库。腾讯则独辟蹊径,除了大力发展微信支付以外,在微粒贷这个业务上竟然将你QQ拥有几个太阳作为它评价你的信用等级的标准之一。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仍然可以说掌握着征信体系的主干数据库,但这个数据库的完善到其为普通民众服务,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如果国家层面只做规则设定和资源整合,让具体的操作细节由民间公司完成,也许是更顺畅的一条路。阿里的蚂蚁金融和腾讯的微粒贷都已经在某种层面显示出民间征信的影子。
P2P,P2P征信系统由你决定在之前的文章里曾经提到过,在国内的大征信体系的完善,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走通的可能性要小于自下而上的规则建设。什么叫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简单说三个字要:“这样搞”,而自下而上的规则建设也可以浓缩成三个字是:“可以搞”。
从互联网金融公众号“P2P每日早知道”等平台接收到关于各种P2P公司跑路的报道,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P2P行业发展的最大难题。所有的P2P平台都只想做“信息平台”,可现实逼迫他们不得不做“信用平台”。我们认为这并非坏事,而是特殊阶段的特殊市场表现,普惠金融的发展,从结果上将倒逼国家征信体系的完善。
p2p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火热,p2p金融业行业不再高冷。反而成为很多普通投资者谈论的话题,不再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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