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据记者了解,西安成立很早的“经开贷”P2P金融平台由于有银行参与的背景,一直以来保持着稳健的发展势头。可以说,不管是瞄准股票定向增发的平台,还是自己给自己融资的平台,或者是有银行“托底”的平台,这些P2P金融平台都正在另辟蹊径以求规避风险,摸索着各自特色的发展之路,同时也需要市场的检验。
陕西本土的荣华集团日前也新成立了自己的P2P金融平台,其负责人王先生明确表示,“这个平台目前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为荣华集团的地产项目和农业项目对接上互联网来进行融资。集团在房地产和农业领域都具备相当实力,我们对自己的项目非常清楚,所以在风险控制这个环节上我们有充分把握。”
P2P金融“猛虎”何时变“乖乖虎”今年4月上线的“招财网”其负责人申先生表示,“当初就看到了对接实体项目存在一定风险,所以一开始就把方向瞄准了证券市场定向增发这一块。我们选择优质上市公司,把网上集合的资金购买其定向增发的股票,然后分拆打包成规模较小的产品出售,最终等待股票在二级市场溢价获利。但是P2P平台融来的资金基本都属于短平快性质,所以我们不仅要对资金进行‘期限错配’,还得控制规模并同时用自有资本金进行阶段性补充,这样才能完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部分平台正另辟蹊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李富有教授认为,与各种互联网“宝宝”产品归集资金通过货币基金进入金融市场套利的行为相比,P2P金融平台更加“野蛮”,无论产品如何包装,很多P2P平台都存在非法吸纳资金投入实体项目借贷的现象,扮演了“伪银行机构”的角色。所以对两者的监管也会存在差异,对互联网“宝宝”会加强安全性监管,而对P2P平台很可能会进行清理,然后直接“关进笼子”里。
上月26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详述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路,“互联网金融不能成为跨越监管套利后规避风险的通道,从事相应的业务门类,进入相应的金融行业都要取得相关资质和满足有关的监管标准。”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每项业务都要遵守一定的业务边界,否则业务的性质可能会发生质的改变,甚至会触及法律底线。比如,在网络借贷领域,平台本身不得搞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金融平台即将“入笼”
P2P,P2P金融“猛虎”何时变“乖乖虎”曾经在担保行业打拼过如今又跻身P2P金融领域的杨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对金融行业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信誉。而保证从业机构信誉的最重要前提,一是要有极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要有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实现这两点则需要高级专业人才和充足的资本金储备。纵观P2P金融的发展过程,不少平台都是起于青萍、成于草莽,一批略懂金融的创业者联手几个小有实力的老板,稍稍装扮一下就敢开门融资,而且为了抢客户,给投资者开出的利率节节攀升。奇高的融资成本下还想把钱放出去赚利差,如此选择之下的项目其风险就可想而知。而且,担保公司也罢,P2P金融也罢,很多机构对资金投向的项目所做的风险评估,既缺乏真正的业内专家,又缺少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最近的一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正在运营的网贷平台约1438家,由于缺乏监管,出现问题平台数已达122家,接近10%的比例。而仅对广东一地的调查则显示,自2012年以来广东共有53家网贷平台出现平台关闭、提现困难等问题,其中深圳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多达45家,珠海3家,惠州、广州2家,东莞1家。作为曾经被一致看好的互联网金融明星,P2P金融当下之境遇却颇似从前风靡大江南北的担保公司,其中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个体问题几乎影响到整个行业的未来生死。
近10%的平台曾出现问题
两年前,自从一个全新的名词“P2P金融”闯入公众视野,它的“野蛮”成长和“跑路”丑闻就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敏感神经。近日,银监会、证监会两大监管部门已分别吹风要对互联网金融和股权众筹进行监管。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P2P金融平台被关入“笼中”已成定局,但“猛虎”变“乖乖虎”尚有待时日。
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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