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 “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发现违规,将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出2016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5年以来被上海市工商部门查处的9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三起与金融理财有关。而此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曾因违规宣传被罚。
P2P平台被罚272.5万 永利宝利用广告虚假宣传互联网金融平台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永利宝已不是第一家。今年3月,广西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对双拥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网站发布自己的理财产品收益是银行产品的2~3倍等信息,涉嫌违反了新《广告法》中“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被工商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
据知情人士爆料,上海P2P平台永利宝违法新广告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被罚272.5万元。网贷之家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消息属实。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罚款 272.5万 元,并责令其公开更正。处罚日期为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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