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监管层之前对于P2P监管已经有一些硬性要求,比如必须明确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明确资金约束机制以及加强信息披露等。
市场传闻称,这次监管或许会类似于对银行的监管思路。但这里还有几个问题,一是门槛抬高能不能过滤到那些试图跑路的平台?二是即使有银行从业经历的人员加盟是不是就真的可以给P2P平台增加背书?三是10倍杠杆限制能不能落到实处?
有人认为,平台管理“太严了,就束缚了行业的发展可能性,不太符合互联网的监管思路。”但是太宽,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则担心出问题。事实上,现在的问题就不少,当投资人的本金的都难以保障的时候,互联网思维又有何用?
当然P2P本身就是高收益高风险,市场对投资人缺乏教育也必然会自酿苦果。但问题的关键是投资人最痛恨的是卷款跑路,而非经营不善。这是值得关注的,其实这也应该是监管的真正重点所在。
以投资人的利益为最高目标是任何一个P2P平台都应该遵守的。但我们目前显然没有达到这种征信体系和信誉机制,因此问题平台才不断爆发,跑路也成为一种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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