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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灰色地带”你造吗?

小编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P2P“灰色地带”有了一定了解,更多P2P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6、自身担保。平台公司为吸引贷款人,以其平台本身为项目进行担保,以达到保证收益的宣传目的。

5、设立资金池。平台公司在没有明确借款人的情况下吸引贷款,囤积大量存款,在出现合适的借款人时进行借贷,而贷款人对于贷款的去向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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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挪用贷款。平台公司对于贷款可以随意使用,有的用于自身投、融资,即P2P自融模式,而不法份子则直接携款潜逃。

3、债权拆分。一些P2P平台还将一个金额较大的债权拆分为多个债权,向不特定的多个投资人转让。

2、债权转让。很多P2P平台公司以平台的股东作为对外高额放贷的第一手债权人,然后再行向投资人转让债权,赚取利差。

1、空白合同。P2P公司很多给投资人的合同都没有具体的借款人和借款用途,而是一份空白合同,要求投资人先签署后,然后由平台随意确定借款方向。

P2P“灰色地带”你造吗?由于P2P平台属于新型金融业务,央行和银监会尚未出台全面的法律法规对其指导,也未设置入行门槛,导致P2P行业鱼龙混杂,不少投机分子企图打着擦边球牟私利。接下来,请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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