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1
P2P行业等同于互联网金融
称互联网金融将颠覆银行
通常互联网金融行业包括以下六类:P2P行业、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P2P只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国中小企业一直得不到金融体系的支持,融资成本一直高居不下,由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机构、典当行不能吸收公共存款,自有资金往往不够,并不能完全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于巨大的需求空间,第三方支付兴起,随之众筹、P2P等也发展迅猛。政府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更希望看到传统银行业的随之转型。由于政府需要稳定的金融体系,第三方支付限制为小额支付,P2P也定位为小额借贷,众筹目前更是政策不够明朗。总体看,互联网金融在现有政策下只能是传统银行业的有效补充作用。
误区2
认为去担保只是不允许平台自身来提供担保
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诺本金收益,只能做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设资金池,打击非法集资。因此政府的意愿很明显,不仅仅不允许平台自身为投资者做担保,同时他希望国内的P2P也能和国外的P2P接近,只做信息中介,平台不提供保障机制,由投资人自行判断和承担风险。国外的平台通常会为投资标的进行分数评定,用户根据分数评估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投资对象和额度。平安董事长马明哲之前已经宣布将逐步取消陆金所的担保,陆金所要建立资产的风险标准,用五星、四星、三星这种方式标注出来,供投资者作判断和选择。对于交易者,也会建立相似的信用标准。去担保不仅是平台自身不得提供担保,还包括平台不得承诺收益。这也是国内P2P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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