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一名P2P网贷行业的从业人员,一直非常看好“p2p网贷”这个互联网金融的细分市场,也坚定的认为资金托管是p2p网贷行业目前来说最好(但不是最完美)资金解决方案。p2p网贷资金托管从模式上分三种模式:纯账户(汇付天下)、电子钱包+子账户(双乾支付)、资金池(交行)。从托管主体上分为银行托管和第三方支付托管。目前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多以纯账户和电子钱包+子账户这两种模式为主,银行托管多以资金池托管为主。近期随着钱海创投、旺旺贷等多家P2P平台集中倒闭或跑路,严重削弱了网贷投资人的投资信心,再次让p2p网贷资金托管的呼声在整个网贷界内沸腾起来,同时也让不少正在运营的资金池平台感觉到了资金托管的紧迫性。最近因为个人方面原因接触过多家网贷系统开发商,从系统开发商处了解到,开发商也在主推资金托管模式,资金池模式的网贷系统最近鲜有客户问津。多数平台在对托管主体的选择上,对银行托管模式报以极高的热情,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俨然成了P2P资金解决方案的最佳选择。宣布和某家银行进行资金托管,签个协议、拍个握手照、发布一份新闻稿平台立马自我觉得高大上起来。以上种种骗骗不明所以的普通投资人还可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存在的问题,银行托管就是一绣花枕头-外表好看,里面空。接下来我就目前已经宣布开展网贷资金托管业务的三家银行(招行、交行、平安银行)的资金托管模式进行分析和总结,向各位投资人展示一些平台和银行都不会告诉你的事实。第一,银行托管模式仅限于账目公布或定向划拨。招行的资金托管模式仅仅每月为平台出具一份托管财务明细,明细涉及资金从哪来,来了多少,到哪去,去了多少,至于托管账户内的资金流向的真实性一概不问。交行的资金托管模式比招行稍微好点,不是以财务公布的方式而是以标的合同进行定向划拨,简单点说就是平台通过借款合同给交行下达转账指令。(没发现通过标的合同这种所谓的定向划拨跟普通平台用U盾的网银转账有何实质区别)第二,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平台还是可以任意调配。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平台可以任意的调配,平台在调配过程中,招行完全不管平台进行资金调配对象是谁,而交行对平台的调配仅仅以平台自身出具的标的合同为准,对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交行也不做判断(也无法判断)第三,银行托管模式下,银行不负责任何监管责任。从目前拿到的银行托管协议上看,银行对平台的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资金去向的真实性都不做任何辨别,对于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纠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的官话有些人看的似懂非懂,换成大白话就是:我们银行不管你平台怎么操作你的资金,哪怕你挪用资金去投资余额宝或者自筹资金用于还债还是纯粹进行诈骗都是你的事情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按照你的操作进行,只不过你操作转账的指令写在纸上的递交给我银行就行(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两者均表示只托管不监管)。第四,银行托管模式下,并没有从技术手段上限制平台对资金池内资金调配平台托管的资金还是以资金池的形式存放在平台在托管银行开通的银行账户上,并没有对资金池内的资金进行用户区分。换句话说,如果哪天平台的系统数据被黑客抹除了,银行要将资金归还给投资人都不知道怎么归还。第五,银行托管模式下,平台手工工作量大增以交行托管为例,转账指令的下达是以标的合同传真或者扫描的形式进行的,也就是说银行必须接到传真和扫描件了之后,才会安排人员按照扫描件上的收款人进行资金划拨或者进行资金划拨确认。那么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如果非工作时间平台有资金划拨需求怎么办,银行是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呢?还是等待下一个工作日再处理?同时平台也要新增一项与银行的标的合同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工作。以上两问题延缓了平台运营的时效性,也加大了平台的工作量。第六,银行托管模式下,资金依旧先进入平台的资金池。对于托管账户内资金来源(投资人充值)的渠道,银行托管对比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托管完全没有任何优势,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最大区别在于:支付网关能够处理多少家银行的网银付款。银行自己的支付网关只能处理本行银行卡的网银支付,但是第三方支付却融合了很多家银行的支付网管,可以处理不同银行银行卡的付款需求。平台进行银行托管后投资人进行资金充值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只开通托管银行的支付网关,这就要求每个投资人都必须有这家托管银行的银行卡,才能完成充值过程(这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第二条路是依旧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网关进行充值,但是充值资金的结算账户仍然是由平台随意指派,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公司结算给平台的资金并不能直接结算到平台的托管账户内。而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结算至平台指定的某些银行账户内,然后平台财务从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转入托管银行的托管账户,至于转入是否有延迟、是否有少转,银行没任何监督,也无法监督。 这种模式打个比较形象点的比喻:小朋友与父母约定,过年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有父母保管,但是爷爷奶奶给小朋友的压岁钱并没有直接交到家长手中,而是私下放到了小朋友的口袋,再有小朋友从自己口袋取出压岁钱交给父母保管,然后父母再定期公布压岁钱明细和使用情况。近期**平台宣布与交行进行资金托管后,投资人仍然通过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网银支付接口进行充值今天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高法、高检、公安部正式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P2P要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提供点对点的服务,不能直接经手资金,不能提供担保,不得建立资金池,不能进行非法集资,平台不能直接经手资金显然与第六条相互违背综上所述,银行托管和银行不托管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资金还是要先进入平台的资金池然后再进入托管银行的托管账户、账户内资金还是不以投资人或借款人的意愿,只以平台意愿进行调配。思忖良久没想出来这种托管跟不托管有何区别,但却发现了一个这样的事实:银行托管平台的客户资金,从中可以轻易获取大量的沉淀存款;同时平台也可以借着银行的名号和托管的名义进行大肆宣传,以此作为吸引投资者噱头;平台挪用用户资金还是没有任何难度,甚至用资金池模式下挪用资金的方法和手段就能轻而易举的挪用银行托管账户内的客户资金。平台和银行都各自从自己利益角度出发,口径一致,相互吹捧,刻意回避某些问题,银行在保证资金安全方面仅仅寄托于平台的自我约束,并没有真正关心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所以在我看来银行托管根本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托管,或者说的更直接点就是变相拉存款、假托管。银行托管有点像:房门坏了,保姆找了一个清洁工来修门,清洁工跟保姆说只要你别主动开门迎贼,东西就不会丢,如果你保姆搞鬼东西丢了,我清洁工不负任何责任,然后保姆和清洁工就在房主面前极力的相互吹捧,保姆跟房主说清洁工的修门能力和现在房子是多么的安全,实际上清洁工啥也没做再看看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托管,虽然第三方支付公司也表明只进行资金托管而非资金监管,但并没有将资金安全寄托在平台自觉上,而是通过二级资金账户(用户在平台的会员账户为一级账户)模式将让用户资金按照用户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从头到尾平台都不经手客户资金,通过技术手段保障了投资人资金独立和资金安全,避开了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带来的不便和漏洞。虽然这两种托管都解决不了平台发假标诈骗投资人资金的情况,但是在目前资金池模式频繁出现平台跑路、倒闭的情况下,让我选一种托管方式的话,我更愿意选择平台的资金由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托管。另外还想说一句,凡是不以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为目的的托管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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