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临颍县巨陵镇的韩女士来信反映,她于2004年年底经过熟人介绍,在临颍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入了一份人身保险,一年交1409元。2005年年底,韩女士发现自己患了艾滋病,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上规定,艾滋病不属于所保对象。于是2006年2月份,韩女士要求退保,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她只能退保费的30%,即422.7元,现在这部分款已经退到了投保人手中。 既然保险公司不愿意保这种病人, 在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为什么不退清呢?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上规定:“自收到本保险单十日内投保人要求撤销保单,本公司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所缴保险费,十日后按本保险单现金价值栏支付退保金。”也就是说,只要合同一成立,就要按合同来办,不同的险种退保的比例也不一样,所以投保人在办理保险时就要仔细看清楚合同的有关内容。 如果继续入保险的话,投保人中途病故,保险公司该怎么理赔?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只要被保险人中途死亡,都会按照所投保的保险金额得到理赔,但因艾滋病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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