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材料齐全的工伤事故简易处理申请,各级人社部门将当场受理,而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明确、能够当场认定的案件,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场作出决定,对不能即时作出认定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该办法规定办理时限比正常认定时限缩短了50多天。
据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该办法中,对于职工受伤害程度轻微,受伤事实经过清楚,明显达不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医疗费用总额2000元(含)以下,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职工受伤害程度和待遇总金额均无异议的工伤认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将简化申请材料,缩短认定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效率,保证受伤程度轻微的职工能够简便、快捷得到补偿,我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并试行工伤事故简易处理办法,办理时限比正常认定时限(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了50多天。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